全省畜牧兽医行业生产经营主体: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大风天气火灾、高空坠物等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吉安委办〔2025〕1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大风天气下的火灾防控和高空坠物防范工作,确保全省畜牧兽医行业生产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一、大风天气火灾风险提示
一是加强火源管理。大风天气下,严禁在养殖场、存储仓库等区域使用明火,如焚烧垃圾、吸烟等。干草、饲料等易燃物存放在远离火源、通风良好的地方。应定期检查电路和电气设备,防止短路或过载引发火灾。
二是完善消防设施。在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关键区域放置足够的灭火器、消防沙等,并确保员工熟悉使用方法。检查消防水源,确保水井、水池等水源在大风天能够正常使用。
三是加强巡查监控。各地畜牧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巡查,特别是对电路、易燃物堆放区等重点区域。畜牧生产经营主体应在关键区域安装监控和火灾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理火情。
四是制定应急预案。各类经营主体应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灭火流程等,并确保员工熟悉相关内容。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升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二、高空坠物风险提示
一是检查安全隐患。指导企业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屋顶、外墙、广告牌等设施是否存在松动、脱落等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及时进行加固和拆除。
二是防范大风影响。在大风天气下,应尽量避免在户外进行高空作业。如需进行高空作业,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生产经营主体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其对高空坠物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教育员工在大风天气下避免在建筑物附近行走或停留,以防被高空坠物砸伤。
四是设置警示标识。各地要督促企业在存在高空坠物风险的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请各地畜牧部门高度重视大风天气下的火灾防控和高空坠物防范工作,牢固树立“防胜于救”理念,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畜牧领域生产安全。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5年3月13日